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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家渠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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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五家渠,位于天山北麓,准噶尔盆地东南部,与昌吉市、乌鲁木齐市相接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腹心地带,也是从乌鲁木齐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最近的绿色通道。清末民初有杨、冯、杜等5户人家,为种地从老龙河引出一条水渠,人称“五家渠”。“五家渠”被作为自然镇名称沿用到2001年。2002年9月,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五家渠市,市名沿用镇名 。2004年1月19日,正式挂牌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师部所在地,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。面积742平方千米。五家渠市的城市发展定位为:中国西部绿色经济文化产业城市,乌鲁木齐城市圈园林化生态城市,乌鲁木齐近郊具有军垦特色的现代化卫星城市,六师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中心城市。2016年12月,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。魏文帝黄初三年(222年),魏赐车师后部王“壹多杂守魏侍中”,号大都尉,天山以北皆为车师后部管辖。